一、关于细则的出台背景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交通运输厅 省财政厅贯彻落实〈贵州省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交公〔2020〕2号)和《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贵安新区办公室关于印发贵阳市贵安新区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发〔2020〕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省、市关于创建“四好农村路”的具体工作要求,为进一步促进贵阳贵安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强化对养护企业的管理和考核,特制定本方案。
二、关于考核目标
通过考核,强化对养护企业的管理和考核,进一步促进贵阳贵安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使贵阳贵安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三、关于细则的适用范围
本考核细则适用于贵阳贵安农村公路(包括地方列养省道、县道、乡道、村道和通组道路,下同)日常养护管理考核,考核对象为与市、各县(市、区)农村公路管理部门签订养护协议的养护企业。
四、关于细则的实施主体
市级考核由贵阳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进行组织,县级考核由各县(市、区)农村公路管理部门成立农村公路养护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养护考核结果将书面反馈给被考核单位。
县级现场考核养护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县级安全及质量管理考核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市级综合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五、关于细则的主要内容
(一)日常养护
主要为路基路面的清扫整修,桥涵及排水系统的疏通保畅,杂草杂物的清除,沿线交安绿化设施的清洗维护,道路两侧树枝灌木的修剪等。
(二)日常巡查
主要为管养道路、桥梁、涵洞的巡查,巡查记录的整理,安全隐患台账的建立,道路受灾及损坏情况的上报,资料的收集归档等。
(三)安全工作考核
主要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开展,养护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险的购买,应急抢险预案的制定,安全隐患台账的更新以及道路险情的上报等。
(四)质量管理
主要为企业驻地办公室的设立,养护人员、机械设备的足额配备,养护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小修养护项目的计划与实施等。
(五)其它工作
主要为养护工作相关数据填报、电子地图更新及其它市、县两级农村公路管理部门交办的农村公路养护的临时性、突击性工作任务等。
六、关于考核评分标准
本细则考核评分采用两个百分制。分别为①现场养护工作考核满分(100分):包含日常保养工作(75分)和日常巡查工作(25分);②安全及质量管理考核满分(100分):包含安全工作(35分)、质量管理(55分)和其它工作(10分)。
七、关于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将作为养护企业日常养护资金的拨款依据。各县(市、区)农村公路管理部门应于每季度后的次月10日前完成考核、15日前上报考核结果,并报贵阳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备案,中心根据考核结果于月底前完成拨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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