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复文号:筑交提复字〔2025〕21号 | 类别:A |
| 人大代表: | 届次: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
| 标题:贵阳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42072号委员(党派、团体、专委会、界别、小组)提案的答复 | |
| 主办单位:贵阳市交通委员会 | 会办单位: |
| 摘要内容: | |
| 办理答复: 丁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民用、车用甲醇燃料安全使用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贵阳市交委一直以来严格按照危险品运输相关法规加强对危险品运输企业和运输工具的管理,要求运输企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开展危险品运输经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严格落实准入退出机制。一是严把市场准入。严格按照《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规范(试行)》(交办运〔2018〕155号)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市场准入条件,严把市场准入关,坚决将不符合条件的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不符合要求的驾驶人员阻隔在市场之外。积极走访帮扶重点道路货运经营企业开展安标体系建设,重点督导帮扶云岩、南明道路货运企业及危货运输企业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行业安全运营和行业稳定。二是强化退出机制。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不具备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且经检验合格道路货运车辆的经营业户、超期180天(含)以上未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年度审验的营运货车相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予以公告注销。并根据《省交通厅关于开展集中排查整治老旧货车安全隐患的函》《贵阳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集中排查整治老旧货车安全隐患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注销有关老旧货车营运证。 (二)深化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安全治理。不定期对企业车辆罐检开展、罐检机构资质、罐检报告真实性等情况进行排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警示约谈。并通过开展业务专题培训,督促企业建好车辆档案,实现“一罐一档”可追溯管理,加强车辆管理人员培训教育,利用动态监控管理,确保车辆行驶路径和时间符合逻辑,提升行业安全水平。 (三)加强危险品运输监管整治。对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企业及车辆,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处以罚款及实施联合惩戒;对超越许可范围的企业及车辆,依法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同时,全面排查危险品运输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推动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四)开展质量信誉考核。每年度对全市危货道路运输企业开展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深入企业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形式,督促企业加强动态监控、车辆技术管理、人员管理等情况,强化电子运单执行、罐体检测合规性等工作,以评促改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五)配合持续开展非法加注甲醇窝点联合执法。2024年至今,配合应急、公安、商务等部门对非法加注甲醇窝点开展联合执法行动9次,查处非法运输醇基燃料运输案件1起,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云岩区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之规定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3万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一是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定期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确保执法工作精准、高效。二是加大对甲醇燃料运输企业和车辆的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三是继续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非法甲醇燃料运输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持续规范行业管理。贵阳市交通委员会将持续抓好甲醇燃料运输企业日常管理,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同时,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优化运营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促进甲醇燃料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高效、优质的交通运输服务。 最后,我们真诚希望委员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我们的工作,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批评指正,以促进我们的工作更好地开展。 2025年7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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