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务中心交通窗口:
近日我委收到武汉风韵出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级首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关于撤销部分车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申请》。以上公司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时发现部分车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网约车动态监控设备长期离线未整改,二是网约车辆使用性质异常,三是驾驶员已不再从事网约车营运,四是车辆行驶证逾期未年检及车辆已报废。为避免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公司特申请撤销共230辆车辆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是车辆技术管理的责任主体,对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经我委研究决定,同意撤销230辆网约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被撤销的车辆不得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现请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指导政务中心交通窗口按工作职责完善注销230辆车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相关程序。
贵阳市交通委员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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