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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部门2024年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本部门办理行政执法案件209261件,其中,行政许可68382件,占比32.68%,行政处罚6283件,占比3.00%,行政强制960件,占比0.46%,行政检查264件,占比0.13%,行政确认121564件,占比58.09%,其他类11808,占比5.64%,行政裁决0件。
(二)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行政复议14件,维持执法决定4件、终止行政复议10件;行政诉讼案件29件(一审23件,二审5件,再审申请1件),诉讼结果:驳回起诉13件,驳回再审申请1件,开庭未出结果2件、调解结案1件,撤诉12件,所有已开庭审理案件均为我委负责人出庭应诉。无行政复议被纠错及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1.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行政复议14件,其中,行政许可引起的3件、行政处罚引起的11件、行政强制引起的0件;被纠错0件。
2.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行政诉讼29件,其中,行政许可引起的3件,行政处罚引起的23件、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引起的2件、行政检查引起的1件;败诉0件。
二、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关情况
(一)构建行政执法标准体系
一是制定了《行政检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以及执法监督、执法人员管理、执法装备管理、行政执法案件移送管理、卷宗管理等19项工作制度,为规范执法提供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保障。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日常执法过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关于行政执法程序的相关要求。三是统一执法标准。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制定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统一规范使用省交通运输厅制定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文书模版,利用“贵阳市交通运输数字执法平台系统”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数字化、信息化控制,合理限定行政处罚裁量幅度,实现了同类型、同情形的案件处罚金额相同,有效保障了违法当事人的权益,大大增强了行政执法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准确性,从制度与机制层面预防权力滥用。四是规范执法行为和用语。严格执行《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行为规范流程》《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行政检查工作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风纪规范》。五是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今年初,修订印发了《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明确抽查程序和要求。编制了交通运输领域13个行业执法检查指南,细化检查内容和要求。编制了2024年度交通运输企业“双随机”年度抽查计划,明确各类交通运输企业的抽查频次。动态更新监管企业对象名录,按抽查计划对辖区内的680多家交通运输企业实施行政检查,检查结果按要求全部上传“双随机”监管平台并公示。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贵阳市交通委员会”、“贵州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众公示我委权力责任清单,以及政务事项办事指南、工作流程图。按照“双公示”工作要求,按时归集上报交通运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应归尽归率达100%。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公正、文明执法。我委配置200余台执法记录仪用于执法全过程记录,执行每个环节有文书、图文或音像留痕,实现行政执法工作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三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委持有执法证件的人员86名,法制审核人员5名。建立了行政执法决定依照规定程序逐级审核把关的工作机制,建立了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聘用了职业律师为单位提供法律咨询和合法性审查服务,全面保障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性和合法性。针对重大事项,采取第三方评估、专家咨询论证、公众参与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三)组织行政执法业务培训
一是多层次开展业务培训。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组织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市及本单位举办的线上、线下培训,积极参加“执法大讲堂”“新质生产力下的交通创新发展系列讲座”等培训活动,重点学习相关行政法律法规、交通运输领域常用法规规章、行业标准和规范,以及执法规范、执法实务、安全监管执法、新业态执法、信息化执法办案手段、执法技巧等内容。2024年共计开展培训23期,培训3000人次,确保了执法人员年度培训不少于60个学时。通过培训,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执法质量有明显提高。二是开展执法“大练兵”“大比武”。组织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骨干参加岗位实训、专业知识竞赛、现场模拟办案等大练兵大比武,开展队列训练、交通指挥手势训练、体能训练、执法实务演练、安全应急救援演练等方面的训练,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在着装、言行举止、风纪礼仪等方面的规范化水平,提升执法队伍形象。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按照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一盘棋”的理念,加大对各区(市、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的监督和指导,在执法标准、执法装备、执法文书等方面进一步统一。制定并落实《督查管理规定》《执法音像记录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规定》《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度》等制度,按照单位年度工作计划、行政执法督查工作计划,综合采取信息系统自动监测预警、执法现场督查、案件评查、资料检查等多种方式常态化开展督查检查,对基层执法大队履职情况、执法风纪、执法规范、装备使用、卷宗制作、执法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督,有效实现了执法监督管控,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和规范性。今年来,开展常态化督查检查141次,开展案卷评查3次,评查卷宗170份。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切实做到立行立改。
三、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执法办案质量不高
目前,依然存在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法律法规不熟悉,案件定性不准确;工作不细致,执法文书填写错误;重效率轻质量,询问笔录模版化,调查不深入、不全面,未能深挖违法事实,违法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
(二)执法力量十分薄弱
因机构改革的原因,多年来在编人员“只出不进”,在编人员缺口达到40%,执法人员老龄化严重,综合素质不高,极大的阻碍了执法水平的提升。加之小微型客车租赁、共享单车等新业态纳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范畴,监管对象数量快速增长,导致执法面持续扩大,执法力量与执法需求不平衡、不协调的矛盾尤其突出。
(三)执法专业人才紧缺
综合执法涉及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标准较多,危险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和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水路运输等执法门类的专业性非常强,机构改革后对现有人员开展的系统性、专业性培训不够,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和能力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专业型、复合型人才紧缺,法律专业人才也较为缺乏。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任务目标落实。在交通运输领域,着力优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环境,严格规范监管行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联合“双随机”抽查、分级监管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化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能。
(二)持续开展执法质量提升行动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围绕重学习、强素质、提能力、升质量四个方面,多举措持续深入开展执法质量提升行动。
贵阳市交通委员会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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