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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交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省、市关于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系列部署,聚焦“强省会”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法治交通运输工作向深、向细、向实发展,并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根据省、市法宣办有关文件精神,以及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要求,我委印发了《贵阳市交通委员会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法治宣传的主要内容、方式方法、责任单位和具体要求。二是利用党委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等会议,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三是利用“法宣在线”“黔微普法”“学习强国”等平台,组织我委广大干部职工参加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线学习及竞答。四是利用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民法典宣传月等契机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五是举办了贵阳市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能力素质提升专题讲座,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内容,并通过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讨论分析,不断增强交通运输系统人员法治素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严密组织执法专项整治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以及省交通运输厅、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具体安排部署,我委印发了《贵阳贵安道路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科学统筹、督促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认真开展道路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同时,强化社会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在我委门户网站上公开了专项整治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络举报邮箱。在办公区域、“一场三站”等重要点位悬挂宣传横幅、海报共计34幅,利用出租车、公交车车载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10000余条,开展企业上门宣传283次,送达《致广大交通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一封信》340余份;通过媒体开展集中宣传19次。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召开工作调度会、推进会52次,其中市级统筹调度8次。开展现场督查71次,评查案卷2984份。落实并回复检察建议5份。共发现相关问题118个,启动问责程序,调整岗位54人,辞退6人。共收到举报线索17条,已全面进行核查回复,对线索问题做到了闭环管理。在贵阳市检察院进驻委属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中,针对较为突出的问题向我委发来了5份检察建议书,我委及时整改落实并进行了回复。
(三)全面推进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大力组织开展执法质量提升行动。为持续巩固我市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成果,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方位提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质量,我委制定印发了《执法质量提升年实施方案》。期间,组织交通运输执法相关业务培训14期,培训人数751人次;开展案件质量和安全执法检查质量考核,共计考核4次,考核卷宗354份;举办执法质量提升年业务知识线下集中考试5次,参考人数356人次。二是积极创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方式。在日常执法中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主动帮扶企业,通过开展普法宣传帮助民营交通运输企业夯实安全生产制度和工作机制、查堵安全生产薄弱环节、诚信守法经营、规范管理、提升服务品质,共计组织集中宣讲8场次,覆盖人员800余人次,到企业入户宣讲420家次;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清单》,对符合条件的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结合数据监测、投诉分析,每月发布一期“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以及出租车、网约车非现场执法监管情况通报,对有违规经营的企业开展指导约谈和警示告诫。三是严厉查处交通运输领域违法行为。成立了交通运输“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主动对接属地政府,联合公安、交警等多家执法部门,通过常态化执法、联合执法等方式,定期开展综合整治、集中整治,统筹抓好非法营运、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危货运输行业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截至目前,我委共组织开展道路、公路执法整治行动3800余次,出动交通执法人员3.6万余人次,检查营运车辆13.2万车次,检查社会车辆9千余车次;航道、码头、渡口巡查147次,检查船舶494艘;共查处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6374起,立案处罚金额1147.66万余元。四是敢于动真碰硬治理交通运输“顽疾”。由于历史原因和区域公共交通保障不足等因素,南明区二戈寨片区长期存在非法客运“红面的”,“红面的”驾驶员、车主集体抗拒执法问题突出。我委积极主动协调属地公安、交管等部门,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大力开展综合整治行动。先期做好宣传告诫、协调落实公共交通保障,投入规范合法的公交车运力,坚决依法整治取缔“红面的”非法营运乱象,切实维护良好的交通运输法治秩序。目前,相关非法营运乱象已基本得到有效遏制,未再发生规模性非法营运问题。
(四)积极参与立改废释工作
我委积极参与法律法规及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一是积极与市人大、市司法局对接,组织业务处室和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认真做好《贵阳市停车场条例》的宣传贯彻、行政执法工作,确保《条例》于202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后得到有效落实。二是根据《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网信办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2022年第42号),依照《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要求,按程序做好《贵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工作。三是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委实际,组织开展了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重点对我委出台的《贵阳市农村公路质量安全监督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贵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贵阳贵安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考核细则》等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四是对省、市有关单位发来的《贵州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贵州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贵州省乡镇自用船舶管理办法》《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草案)》等44个征求意见稿进行认真研究,及时反馈了修改意见建议。五是利用我委门户网站对涉及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措施,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开展解难释疑工作。
(五)全面落实法制审核制度
一是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今年来,我委法制机构对相关业务处室起草的《贵阳贵安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实施细则》《贵阳贵安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考核细则(试行)》《贵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指导起草部门依照《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对规范性文件广泛征求意见、编号印发、公布实施和备案。二是全面落实重要事项法制审查制度。今年来,我委法制机构对相关处室起草的《贵州省乌当(羊昌)至长顺高速公路PPP项目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成本规制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贵安新区新型城镇化智慧交通体系发展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中期调整编制服务合同》《贵阳北站综合交通提质升级改造规划》等95项重要合同、协议及政策措施进行了法制审查,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六)组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一是积极配合行政复议工作。我委积极配合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开展交通运输类案件调查,及时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和证据资料。今年来,我委涉及行政复议案件14起,无纠错案件。二是依法组织行政应诉工作。我委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开展行政诉讼案件调查处理,在法定时限内提交答辩状和证据材料,提醒单位负责人按要求出庭应诉。今年来,我委涉及行政诉讼案件20起,无败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三是认真落实检察建议。我委主动与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接,组织业务处室骨干与上述单位开展交流座谈,现场学法,举一反三,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同时,及时向检察机关回复我委对检察建议书的落实情况。
二、存在问题
(一)执法力量薄弱。近几年来,由于城市快速发展,交通执法监管范围越来越大,责任越来越重。委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由于机构改革期间锁定编制底数,近八年来在编人员只出不进,目前在编人员缺口达到30%,一线执法岗位上持有执法证的人员只能安排出不足30人,加之人员年龄结构老化,执法队伍力量十分薄弱,执法力量与执法需求不平衡、不协调的矛盾愈发突出,在追求执法案件数量时,难以兼顾办案质量。
(二)专业人才紧缺。交通运输工作专业性强、涉及面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比较多。近年来,随着法治建设的全面推进,群众法治观念增强,依法维权意识提高,诉讼案件增多,在专业人才欠缺的情况下,这对交通运输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是一个巨大的考验。
三、下步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力度。坚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具体细化到交通运输领域法治建设中,重点把好规范性文件、决策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关,切实执行我委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各项管理制度,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效果。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科学统筹,认真谋划,积极组织,不断创新方法手段,着力抓好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社会宣传,加强行业法治文化建设,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巩固执法行动成果。全面推动落实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强化多部门联勤联动,有力打击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我市交通运输市场稳定发展。
贵阳市交通委员会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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