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的重要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数字活市”重大战略,推动贵阳贵安自动驾驶装备产业发展和应用,探索丰富车联网应用场景,规范自动驾驶装备示范运营,制定了《贵阳贵安自动驾驶装备示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一、出台背景
国家和地方释放积极政策信号,支持低速无人车示范应用落地。2022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培育智慧销售、无人配送等新增长点,稳步推进自动驾驶、无人配送等应用;2024年1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发布的《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鼓励探索在无人驾驶等典型领域的应用;2024年2月23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明确提出,鼓励发展与平台经济、低空经济、无人经济等结合的物流新模式;北京、上海、苏州、成都、杭州等地均出台了无人配送车的政策文件,加快推动无人配送车产业发展。
为推动贵阳贵安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进一步规范自动驾驶装备示范运营,丰富自动驾驶应用场景,贵阳市交通委员会制定了该《办法》。
二、起草过程
(一)开展《办法》编制工作
参考全国各地已发布的相关政策,于2024年9月完成《办法》初稿,征求了贵阳贵安相关单位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征集《办法》修改意见
2024年10月10日,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30天,截止11月10日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三)开展《办法》审查工作
2024年10月30日组织召开了专家评审会,对《办法》进行评估论证并取得专家通过意见,11月12日完成了《办法》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性审查。
三、《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三十八款,明确了自动驾驶装备定义和运行要求,自动驾驶装备需达到的条件及上牌规则,以及示范运营主体所需条件;同时,结合车辆安全运营的需要,对示范运营安全专员、示范运营车辆的运行及管理提出了具体的规定,对示范运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置流程进行了明确;为规范企业申请示范运营流程,《办法》还就申请示范运营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申报流程进行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