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实施方案的编制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交安监规〔2023〕1号)及《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黔交安〔2024〕8号)精神,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夯实行业安全生产基础,提升企业本质安全。
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2021年以来,推进交通运输从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和标准,对夯实行业安全生产基础、提升行业安全生产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经过实践发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内涵逐步完善和深化,通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全员全过程参与,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管控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作业环境器具定制化,并持续改进,有效防范风险、消除隐患,保障安全生产。
三、关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根本,以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基础,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推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
转型,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全市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四、关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工作原则
坚持企业为主、坚持标准引领、坚持依法监管、坚持协同共治。
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分类及等级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领域分为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城市客运、工程建设、收费公路运营五个专业类型。其中,道路运输类型含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和汽车客运站等类别;水路运输类型含水路旅客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等类别;城市客运类型含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城市轨道交通运输、出租车(网约车)运营等类别;工程建设类型含交通建筑施工企业和重大工程项目类别;收费公路运营类型含高速公路运营、隧道运营和桥梁运营等类别。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等级,三级为最低等级。不同类别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分别达到相应的等级标准。
1.道路运输类企业。一、二类旅客运输和省、市际包车客运企业,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拥有300辆及以上车辆的普通货物运输企业,一级汽车客运站,应达到二级或以上标准;除上述规定外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拥有50辆及以上车辆的普通货物运输企业,从事营运车辆二级维护的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应达到三级标准。
2.城市客运类企业。拥有200辆及以上的公交车企业、200辆及以上的出租车(网约车)企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输企业应达到二级或以上标准;其他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企业应达到三级标准。
3.工程建设类。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类大中型施工企业应达到二级或以上标准,其它工程建设类施工企业应达到三级标准;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公司应达到二级或以上标准。
4.水路运输类。总客位数在500客位及以上的水路旅客运输企业、总吨位数在1万吨及以上的水路货运企业应达到三级或以上标准。
5.收费公路运营类。收费公路运营类企业应达到二级或以上标准。
除上述企业以外的其他交通运输小微企业,各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引导进行安全标准化等级创建。
原文链接:筑交通〔2024〕35号 贵阳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贵阳贵安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