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文件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工业强市,数字活市有关工作,推动贵阳贵安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与智能网联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智能网联汽车应用推广,实现大幅降低交通事故率和交通事故伤亡人数;显著提升交通效率;有效降低交通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助力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依据《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了《贵阳贵安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实施细则(试行)》。
二、 必要性和可行性
贵阳市提出“电动贵阳”三年建设方案,为充分发挥“电动贵阳”的产业带动效应,引进全国智能网联汽车制造赛道领先企业,用好贵阳贵安大数据产业底座发展优势,重点在智能网联汽车零配件制造、自动驾驶数据应用和交易、电力供给、算力保障、特殊场景作业等方面取得突破,建立完善的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区建设与服务机制,引导企业在贵阳贵安设立产业研发基地,让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数据、人才、资金留在贵阳贵安。规范贵阳贵安境内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行为,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有序发展。
三、 主要内容
《贵阳贵安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实施细则(试行)》是贵阳贵安首个针对智能网联汽车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主要内容包括:智能网联汽车职能部门工作职责;第三方检测机构监测要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主体单位基本条件;智能网联汽车在开展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前需完成的测试要求;智能网联汽车在开展道路测试、示范应用时驾驶员及车辆必要条件;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行处置等相关内容,用于维护智能网联汽车行业公平、快速、健康发展,保障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对促进智能网联汽车行业安全有序发展有积极意义。
文件原文:筑交通〔2023〕51号 贵阳市交通委员会 贵阳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贵阳贵安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